根据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、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等文件规定,泰安泰山新晨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承担了宁阳县2015年第1批次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,最终编制了调查报告,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概要
地块名称:宁阳县2015年第1批次2号地块
地块位置:调查地块位于宁阳县东疏镇东疏大街以北、后村西北侧,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.70678°,北纬35.75353°。
地块面积:地块占地面积为3349平方米。
地块边界:根据调查地块勘测定界图,地块由12个拐点组成。
四至范围:调查地块北侧相邻地块,在2016年之前为农用地,于2016年东部开始建设住宅楼,于2017年建成,2022年在西部建成一个蔬菜大棚,现状西部是蔬菜大棚、农用地,东部是住宅楼;东侧相邻地块在2016年之前为农用地,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为空地,2018年变成小区中的硬化道路,现状为硬化道路;南侧相邻地块在2016年之前为农用地,2016年至2021年期间为空地,2021年变为绿化区,种植树木,现状为绿化区;西侧相邻地块一直为农用地。
委托单位: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报告编制单位:泰安泰山新晨地理信息有限公司
二、初步调查结论
根据本次调查结果,调查地块和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、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,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环境状况可以接受。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 (HJ 25.1-2019)中的工作程序,调查地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调查活动可以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