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、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等文件规定,泰安泰山新晨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承担了宁阳县2015年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,最终编制了调查报告,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概要
地块名称:宁阳县2015年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3号地块
地块位置:调查地块位于宁阳县城西街以北、文化路以南、洸河以东,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.77784°,北纬35.76480°
地块面积:地块占地面积为2774平方米。
地块边界:根据调查地块勘测定界图,地块由12个拐点组成。
四至范围:调查地块各相邻地块在2016年之前为农用地,于2016年,北侧、西侧、南侧相邻地块部分建成公路,东侧、南侧地块内建成住宅楼,于2018年北侧地块内建成住宅楼,现状调查地块北侧相邻地块为公路、住宅楼、农用地;调查地块西侧相邻地块为公路、农用地;调查地块南侧相邻地块为公路、住宅楼。调查地块东侧为住宅楼。
使用现状:调查地块现状为空地。
使用历史及变迁:调查地块在2016年之前为农用地,2016年地块内建有2处临时板房,其他变为空地,临时板房于2017年拆除,之后一直是空地,调查地块现状为空地。
委托单位: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报告编制单位:泰安泰山新晨地理信息有限公司
二、初步调查结论
根据本次调查结果,调查地块和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、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,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环境状况可以接受。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 (HJ 25.1-2019)中的工作程序,调查地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调查活动可以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