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、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等文件规定,泰安泰山新晨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承担了宁阳县特殊教育中心南侧5625平方米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,最终编制了调查报告,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概要
地块名称:宁阳县特殊教育中心南侧5625平方米地块。
地块位置:调查地块位于宁阳县泗店镇高家庄村宁曲路以南。
地块面积:地块占地面积为5625平方米。
地块边界:根据调查地块勘测定界图,地块由4个拐点组成。
四至范围:现状调查地块北侧相邻地块为宁阳县特殊教育中心,其他各相邻地块为农用地。
委托单位: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报告编制单位:泰安泰山新晨地理信息有限公司
二、初步调查结论
根据本次调查结果,调查地块和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、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,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环境状况可以接受。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 (HJ 25.1-2019)中的工作程序,调查地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调查活动可以结束。